活動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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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獎
每日「發問/回答」一個問題,即可獲得1次Line Points 50點抽獎機會。
發問/回答的次數也可累積至最後的月底大獎抽IPhone12手機!
(不包含廢文,例:今天中午要吃甚麼?且字數不可低於50字) -
最佳回答獎
版主將於活動期期間,隨時挑出最佳回答,額外給予500元現金,共計100名,審核通過每日公告於網站。
(活動期間可重覆得獎,您的用心回答有可能隨時被小編發現贈獎,今日沒被公告到,並不代表就沒機會囉!) -
特別頒發 精選好文
精選好文需有「自己拍攝」的照片或圖片,審核通過再給予1,000元現金,不限名額、每日公告以資鼓勵。
(活動期間可重覆得獎,您的好文有可能隨時被小編發現贈獎,今日沒被公告到,並不代表就沒機會囉!若文章分集「包含上下,什麼篇什麼篇...等等」,以最好的那篇計)
注意事項
- 本活動由 1111人力銀行舉辦,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
- 徵文投稿者同意因本活動所提供之肖像、文章或影音等資料,無償、非專屬、不限期間、適用範圍及使用方式授權主辦單位於其經營之1111人力銀行網站(www.1111.com.tw)及其所屬子網(包含以1111人力銀行經營之全部網站)所使用,並包括但不限於發表於各類戶外看板、平面、網路、廣播、內外部宣傳品及新聞稿等媒體。並包括但不限於發表或轉載於各類合作網站。
- 活動贈品不得轉售,中獎者須提供個人資料以做後續發送,惡意謊報中獎者,其帳號將永久停權,不論任何形式屢犯者,1111人力銀行不排除尋求法律途徑。
- 投稿圖片需為作者本人或經授權發表,不得翻拍、剽竊或抄襲。
-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,得獎金額(價值)超過新臺幣1,000元以上者,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,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;得獎金額(價值)在新臺幣20,000元以上者,得獎者依法需先繳交10%機會中獎稅金,始可領獎。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日者),不論得獎者所得的金額,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稅金,始可領獎。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(即未滿20歲)者,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,使得領取獎項。
- 寄送地點限制:獎項若需郵寄服務,僅限台灣本島(含澎湖、金門、馬祖)。
- 活動聯絡人:張先生,聯絡信箱:terry0115@staff.1111.com.tw,連絡電話:(02)8787-1111#8869
- 參與此活動即視同同意上述注意事項。